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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遺產是否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
      更新時間2017-08-10   點擊:

        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繼承的房產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。這里,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是一個重要的法定概念。它指的是從雙方結婚登記時起,至雙方婚姻關系依法解除或因一方死亡而自然終止所經歷的期間。它包括雙方領取結婚證后尚未共同生活的期間、離婚糾紛中分居期間、已向法院起訴但尚未判決離婚的期間、已判決離婚但判決尚未生效前的期間。但對于未領取結婚證而同居的期間,因為沒有法律確認的婚姻關系,因此不屬于婚姻關系存續期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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